
海突含傳染病

出發前2小時投保

網路、電話皆可投保

一人辦卡全家保
新光樂遊卡「專案內容」


新光樂遊卡「辦卡流程」
回傳要保文件並確認送件後,您會於7個工作天內收到「新光樂遊卡-啟用通知」的e-mail。
如有申辦進度相關問題,請e-mail新光樂遊卡專屬信箱或致電服務專線:
新光樂遊卡「FAQ」
Answer:
限「要保人本人(主被保險人)」、「要保人之配偶」、「要保人之二親等血親以內之親屬(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外)孫子女)」,且載明於被保險人名冊上,名冊上的所有人都須本人簽名同意。
Answer:
申辦「新光樂遊卡」完全免費,惟實際投保時依投保內容支付保費。
Answer:
如果您的新光樂遊卡已認證且註冊成功,您只要在出發前2小時至「新光樂遊卡」網頁進行投保作業或致電投保專線0800-586-788轉1,投保完成您即會收到系統發送的E-mail通知。
投保時被保險人必須人在國內還沒有出發,如果您已經出發,人在海外,是無法投保的。
Answer:
若家人已列於新光樂遊卡名冊中,即可依照樂遊卡網頁所載投保方式進行投保;若家人未列於新光樂遊卡名冊中,請於本專區下載「新光樂遊卡-契約變更申請書」填寫新增眷屬,E-mail至ezfuncard@skinsurance.com.tw,並致電投保專線0800-586-788轉6確認。
Answer:
於本專區下載「新光樂遊卡-契約變更申請書 」,E-mail至ezfuncard@skinsurance.com.tw,並致電投保專線0800-586-788轉6確認。
Answer:
於本專區下載「新光樂遊卡-契約變更申請書 」,E-mail至ezfuncard@skinsurance.com.tw,並致電投保專線0800-586-788轉6確認。
Answer:
於本專區下載「新光樂遊卡-契約變更申請書 」,E-mail至ezfuncard@skinsurance.com.tw,並致電投保專線0800-586-788轉6確認。
Answer:
要保書上要保人、被保險人基本資料請確實填寫,下方要保人、被保險人親簽欄位也請親筆簽名,未滿18歲另需法定代理人簽名,信用卡授權書請填寫完整資料並於下方持卡人簽名(限要保人本人)欄位簽名。
Answer:
可各自分開申辦,也可一起申辦,如一起申辦一張新光樂遊卡,設定其中一人為要保人,其他家屬為被保險人,後續投保皆會透過要保人約定之信用卡扣款。
Answer:
投保時請您先備妥護照號碼及護照英文姓名,並於樂遊卡線上投保頁面輸入完全,或電話投保時將以上資料告知服務人員,投保完成寄發電子保單時將一併發送英文投保證明及申根證明。
Answer:
SK858會員專區,提供保單查詢、變更、申請、補發、投保進度。
Answer:
保單生效前,可以辦理保單取消。保單生效後,無法變更保障內容。
Answer:
請擁有「新光樂遊卡」的家人於出發前2小時至「新光樂遊卡」網頁進行投保作業或致電投保專線0800-586-788轉1辦理,或您也能申辦一張自己專屬的「新光樂遊卡」。
Answer:
很抱歉,目前「新光樂遊卡」僅能使用信用卡進行繳費。
Answer:
外籍人士無法申辦「新光樂遊卡」,但得列為名冊中之附加被保險人。
Answer:
可至新光產險官網,登入會員專區查詢。
Answer:
請撥理賠專線,0800-789-999。
Answer:
為響應環保,「新光樂遊卡」一律提供電子保單。
Answer:
被保險人於保期內,以乘客身分所搭乘之定期航班較預定出發時間延誤四小時以上者,每滿四小時依保險單首頁所載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但每次事故最高給付金額以保險單首頁所載保險金額為限,保險期間內以給付二次事故為限。
班機延誤期間之計算:
自預定搭乘班機之預定出發之時起,至實際出發之時或第一班替代班機出發之時止。但被保險人因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搭乘第一班替代班機或替代轉接班機者,則班機延誤期間計算至次一班替代班機出發之時止。
因前班班機延誤所致錯過轉接班機之延誤與前班班機延誤視為同一延誤事故。
第一項之定期航班因故取消而未安排替代班機,且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自行安排替代班機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理賠之責。
Answer:
不行,班機延誤保險僅限定被保人搭乘經當地政府登記許可之航(路)線,具有固定場站、固定班次(含事先公告之加開班次),提供不特定旅客運送服務之班機。
如交通工具非屬於飛機或是限定旅客之專機、包機、私人飛機則不符合理賠條件。
Answer:
於航空公司罷工事件發生前已完成投保者或已在旅程中之被保險人,因罷工事件造成預定搭乘之班機延誤或因班機取消且於賠償責任期間內安排替代班機,繼續原預定行程,因改搭「其他」班機時間超過約定時數者,本公司依承保項目之約定負賠償之責。
Answer: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其隨行託運並取得託運行李領取單之個人行李因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處理失當,致其在抵達目的地六小時後仍未領得時,本公司依約給付定額保險金。
【貼心提醒】
※ 返回中華民國境內機場之行李延誤,屬於不保事項。
※ 返回出發地或居住地之行李延誤,屬於不保事項。
Answer: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因竊盜、強盜與搶奪或交通工具業者處理失當致其所擁有且置於行李箱、手提箱或類似容器內之個人物品遭受毀損或滅失,本公司依約給付定額保險金,但保險期間內以給二次為限。
Answer:
不行,行李損失保險,僅理賠行李箱「內容物」,針對行李箱、手提箱或類似容器本身之毀損或滅失屬於「行李損失」保險之不保事項(物品)。
Answer: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因本次旅程使用之旅行文件被強盜、搶奪、竊盜或遺失時,本公司依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貼心提醒】
※「旅行文件」->指護照、簽證及其他作為出入國境或通行之文件,不包含交通票證。
※「被強盜、搶奪、竊盜或遺失時」->被保險人應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警政單位報案並取得報案證明。
Answer:
不行,旅程取消之保障啟動點為「預定海外旅程開始前7日」至「海外旅行期間開始前」,若本次投保之海外行程已開始則無法理賠旅程取消保險。
Answer:
不行,旅程更改保險啟動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方可理賠:
一、被保險人須於海外旅行期間
二、發生條款約定承保事故
本案因被保險人還在台灣境內,故無符合「旅程更改」之理賠條件。
樂遊卡服務專線 0800-586-788
樂遊卡服務信箱 ezfuncard@skinsurance.com.tw
新光樂遊卡「注意事項」
1.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
2.投保年齡:1歲至80歲。
3.投保天數限制:60天為上限。
4.投保限制:限(1)要保人本人(主被保險人)、(2)要保人之配偶、(3) 要保人之二親等血親以內之親屬(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外)孫子女),且載明於被保險人名冊上,名冊上的所有人都須本人簽名同意。
5.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公佈之紅色警示區及橙色警示區,不予承保。
6.海外突發疾病71歲以上,不予承保。
7.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保險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業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8.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9.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10.本商品為保險商品,受財產保險安定基金保障,並非存款項目,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11.本商品簡介係由新光產物核定後統一提供,僅供客戶參考,詳細內容以保單條款為準。
12.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25%,最低25%;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本公司業務員、服務據點(免付費電話:0800-789-999)或網站(網址:http://www.skinsurance.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
13.本保險商品含非屬保險契約條款之加值型服務,實際服務內容視本公司與服務提供廠商之合作契約為主,本公司保有變更之權利。
14.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法規(網址:https://reurl.cc/a9ond4)。
15.本保險所稱之「住院」,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其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但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十一條所稱之日間住院及精神衛生法第三十五條所稱之日間留院,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於需要時會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審核被保險人住院之必要性。
核准文號
●新光產物個人旅行保障平安保險
【商品文號】106.02.06(106)新產精發字第056 號函備查、113.07.12(113)新產精發字第351 號函備查
【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失能保險金。(上述給付項目如未加費投保則不適用)
●新光產物個人旅行保障平安保險傷害醫療保險給付附加條款
【商品文號】106.02.06(106)新產精發字第057 號函備查、113.07.12(113)新產精發字第352 號函備查
【給付項目】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上述給付項目如未加費投保則不適用)
●新光產物個人旅行傷害醫療保險(兒童專用)
商品文號】113.03.29(113)新產精發字第137 號函備查、113.07.12(113)新產精發字第382 號函備查
【【給付項目】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上述給付項目如未加費投保則不適用)
●新光產物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商品文號】111.11.04(111)新產精發字第950 號函備查、113.07.12(113)新產精發字第378 號函備查
【給付項目】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急診醫療保險金。(上述給付項目如未加費投保則不適用)
●新光產物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A)
【商品文號】114.05.14新產精發字第1140000228號函備查
【給付項目】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急診醫療保險金※本保險商品為非保證續保之健康保險。(上述給付項目如未加費投保則不適用)
●新光產物個人旅行保障綜合保險(海外適用)
【商品文號】113.07.12(113)新產精發字第381號函備查
【給付項目】一、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旅程取消保險金、班機延誤保險金、旅程更改保險金、行李延誤保險金、行李損失保險金、旅行文件損失保險金。二、班機改降慰問保險金(A)、劫機慰問保險金、食物中毒慰問保險金。三、個人責任保險:第三人傷亡責任給付、第三人財損責任給付。四、旅行期間居家竊盜保險:建築物毀損或其內動產毀損滅失給付。(上述給付項目如未加費投保則不適用)
●新光產物個人旅行保障綜合保險(海外適用)信用卡盜用損失補償費用附加條款
【商品文號】113.06.24(113)新產精發字第326 號函備查
【給付項目】信用卡盜用損失補償費用。(上述給付項目如未加費投保則不適用)
●新光產物傷害保險恐怖主義行為保險限額給付附加條款
【商品文號】92.12.29財政部台財保第0920073327號函核准(公會版)107.08.17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06.07金管保壽字第10704158370號函修訂
【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失能保險金。(上述給付項目如未加費投保則不適用)
相關資訊
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費用率(或附加費用率)為25%; 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本公司業務員、服務據點、免付費24小時服務(申訴)專線:0800-789-999或網站(網址:http://www.skinsurance.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