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程:香港轉機延誤(颱風) 6 小時
- 回程:當地起飛延誤(罷工) 超過 8 小時
- 第一次班機延誤 定額 3,000 元
- 第二次班機延誤 定額 6,000 元
班機延誤通常以「滿4小時」為理賠門檻。只要符合條件,保險公司將依約定之定額保險金給付。
保險期間內給付2次事故為限。
| 承保範圍 | 保障額度 |
|---|---|
海外旅行不便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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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程取消保險金
* 不含傳染病及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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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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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機延誤保險金
* 保期內給付2次事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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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滿四小時3,000 元
每次事故最高6,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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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程更改保險金
* 不含傳染病及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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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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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延誤保險金
* 延誤6小時以上,返回原出發地、居住地不給付
* 保期內給付2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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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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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損失保險金
* 保期內給付2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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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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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文件損失保險金
* 保期內給付2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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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 2,500元 |
其他不便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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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返國住宿費用保險金
* 最高給付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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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限額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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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病住宿費用保險金
* 最高給付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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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限額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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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居所火災臨時住宿補償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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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 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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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機改降慰問保險金(A)
* 保期內給付2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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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 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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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期間居家竊盜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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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 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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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盜用損失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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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 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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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承租火災事故費用
*保期內給付1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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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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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責任保險金
* 自負額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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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 10萬元 |
※ 本保險商品含非屬保險契約條款之加值型服務,實際服務內容視本公司與服務提供廠商之合作契約為主,本公司保有變更之權利。
班機延誤通常以「滿4小時」為理賠門檻。只要符合條件,保險公司將依約定之定額保險金給付。
保險期間內給付2次事故為限。
「等待返國留宿費用」為限額內實支實付。即使實際住宿花費達 1 萬元,保險公司仍會依據保單約定的最高限額(本例為 6,000 元)進行理賠,超過部分需自行負擔。
「探病住宿費用」通常設有每日或每次事故的理賠上限。當實際花費超過保額時,保險公司僅能在約定限額(本例為 14,000 元)內進行賠付,差額部分需自行負擔。
「住居所火災臨時住宿補償」旨在減輕保戶因旅途中家宅失火導致返國後無處可住的經濟負擔。只要在約定限額內,實際的住宿花費皆可申請理賠。
「海外承租火災事故費用」通常採「定額」給付。當事故發生符合條件時,無論保戶實際花費多少,保險公司皆依保單約定之固定金額(本例為 5,000 元)給付保險金,超過的費用需自行負擔。
※ 本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金額依保險公司審核之醫療單據及保險條款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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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本公司旅遊險,必須是在中華民國境內並符合網路投保或線上要保時間規範,倘若您人已經在國外,請勿投保,且保險期間請完整涵蓋出門與返家時間。
欲取消退保,必須於「保險生效日前」提出申請,將全數退還保費;若保險有效期間內終止保險契約,依保單條款退還部分保費。
欲取消退保,必須於「保險生效日前」提出申請,將全數退還保費;若保險有效期間內終止保險契約,依保單條款退還部分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