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保險期間內,因下列危險事故致保險標的物發生損失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一、火災。
二、閃電雷擊。
三、爆炸。
四、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
- 遭房東求償 250 萬元
- 自有傢俱損壞 (重置成本) 10 萬元
- 在外租屋支出 (12,000元 × 2個月) 24,000 元
- 承租人責任保險 扣除自付額 1 萬元 249 萬元
- 承租人動產損失保險 (重置成本) 10 萬元
- 承租人租金損失保險 扣除自付額 1,200 元 22,800 元
承租人責任險可轉嫁因火災延燒對房東造成的賠償責任。理賠金計算會先扣除保單約定的自付額後,於保額上限內給付,大幅減輕租客面臨意外時的經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