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綜合保險特色
住宅內家具損失、遭竊損失賠償
(重置成本賠付,不扣折舊)
(重置成本賠付,不扣折舊)
租用的房屋毀損,遭房東求償
火災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失,遭鄰居求償
承租人綜合保險投保規則
- 承租人注意事項
- 被保險人:對承保動產有使用、所有權或對其責任有保險利益。於承保的危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失,享有保險賠償請求權或負責任之人。
- 要保人、被保險人僅限自然人,不可為法人。
- 承租住所建築物僅限住宅使用,若做為營業用途者,不適合本承保方案。
- 承租住所建築物使用面積限2.5坪(含)以上至100坪(含)以下。
- 適用建築結構
- 結構:鋼筋混凝土、磚水泥、鋼筋水泥、鋼骨水泥、鋼筋加強磚、RC 加強磚。
- 屋頂別:水泥平屋頂。
承租人綜合保險方案介紹
承租人綜合保險案例說明
案例:租屋處發生火災意外
情況:
阿光在外租屋,煮飯時不小心引發火災, 不僅造成房屋受損,依法遭房東求償250萬元,房屋內自己的家具也都有損壞,家具損失金額10萬元,且房屋整修期間須在外租屋2個月(60天),每月租金為12,000元。
阿光在外租屋,煮飯時不小心引發火災, 不僅造成房屋受損,依法遭房東求償250萬元,房屋內自己的家具也都有損壞,家具損失金額10萬元,且房屋整修期間須在外租屋2個月(60天),每月租金為12,000元。
理賠:(本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金額依保單條款為主)
阿光有投保新光產險承租人綜合保險加倍保障型,承租人責任保險保額選擇300萬。
阿光有投保新光產險承租人綜合保險加倍保障型,承租人責任保險保額選擇300萬。
- ※承租人綜合保險-方案B加倍保障型※
- 承租人責任保險:250萬元(自負額1萬元)
- 承租人動產損失保險:10萬元
- 承租人租金損失保險:24,000元(自負額1,200元)
- 承租人綜合保險理賠金總額:2,61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