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急難救助服務

出國旅遊期間,萬一遇到意外事故,往往因環境陌生、語言不通,而延誤處理時機,有鑑於此,本公司特提供「24 小時海外援助中心救援專 線」,冀透過訓練有素的優秀服務人員,提供「用戶」(被保險人)周全的服務。

聯絡方式

24小時急難救助華語專線 +886-2-2326-6722

用戶求助時必須告知下列資訊:
  1. 用戶之姓名、身分證號碼(無中華民國國籍者以護照號碼為準)、出生年月日。
  2. 用戶發生急難之地點及用戶或其代理人之聯絡號碼。
  3. 簡要描述急難狀況及所需援助

提供全球海外急難救助最高5萬美金的保障

八大保障 (詳細內容請詳服務辦法)
1、緊急醫療轉送
2、急轉送回國
3、協助安排當地安葬
4、協助安排遺體送返國
5、協助安排骨灰運送返國
6、安排親友前往探視/排親友處理後事:經濟艙定期直飛班機來回機票一張。(機票費用詳服務辦法)
7、安排未成年子女返國/協助同行配偶返國:單程經濟艙機票一張。(機票費用詳服務辦法)
8、出院後療養

服務項目

醫療服務
1、24 小時緊急電話醫療諮詢
2、安排醫師往診及推薦醫療服務機構
3、緊急醫療用品及器材遞送
4、救護車的安排
5、協助安排住院
6、醫療病情追蹤
7、緊急醫療轉送(服務含意外傷害事故、疾病事故)
8、出院後療養(服務含意外傷害事故、疾病事故)
9、緊急轉送回國(服務含意外傷害事故、疾病事故)
10、安排親友前往探視(服務含意外傷害事故、疾病事故)
11、協助安排當地安葬(服務含意外傷害事故、疾病事故)
12、協助安排遺體/骨灰運送返國(服務含意外傷害事故、疾病事故)
13、安排親友處理後事(服務含意外傷害事故、疾病事故)
14、安排未成年子女返國(服務含意外傷害事故、疾病事故)
15、協助同行配偶返國(服務含意外傷害事故、疾病事故)
16、醫療問題傳譯
17、代墊住院醫療費用 (適用申根簽證旅遊保險及非申根簽證旅遊保險之保戶)
18、人道援助
19、大陸地區入院免保證金服務 – MedPass 任中橫服務
旅行協助
1、行前資訊提供
2、旅行協助
3、代尋並轉送行李
4、護照、簽證協尋及補發遞送協助
5、文件補發遞送
6、推薦通譯機構/秘書協助之資訊
7、國外租車安排
8、國外住宿安排
法律援助
用戶於海外需法律諮詢,得向特約機構請求法律援助,特約機構應盡力提供必要之法律援助或法律服務相關資訊。但費用由用戶自行承擔。若因故致有繳納保釋金保證金之需要,得請求特約機構代為繳交,特約機構於收到被保險人或其家屬請求轉交之保證金款項後,將協助繳納。


熱門活動

核准文號()

●新光產物 旅行平安保險(標準型) 【商品文號】91.12.06 台財保字第0910751616 號函核准 113.06.24(113)新產精發字第333 號函備查 【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失能保險金。(上述給付項目如未加費投保則不適用)
●新光產物 旅行平安保險(標準型)傷害醫療保險給付(實支實付型)附加條款 【商品文號】103.09.05(103)新產精發字第 874 號函備查 111.10.12(111)新產精發字第 921 號函備查 【給付項目】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上述給付項目如未加費投保則不適用)
●新光產物 傷害保險 恐怖主義行為保險限額給付附加條款 【商品文號】92.12.29財政部台財保第0920073327號函核准(公會版)107.08.17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06.07金管保壽字第10704158370號函修訂 【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失能保險金
●新光產物 物個人旅行綜合保險 【商品文號】112.08.21(112)新產精發字第720號函備查 【給付項目】 一、個人責任保險:第三人傷亡責任給付、第三人財損責任給付。 二、國內旅行保障保險:行李損失補償保險金、班機延誤慰問保險金、劫機慰問保險金、食物中毒慰問保險金。 三、旅行期間居家竊盜保險:建築物毀損或其內動產毀損滅失給付。(上述給付項目如未加費投保則不適用)
●新光產物 個人旅行綜合保險 行動裝置被竊損失附加條款 【商品文號】112.08.21(112)新產精發字第721號函備查 【給付項目】行動裝置被竊損失保險金。(如未加費投保則本附加條款不適用)
●新光產物 個人旅行綜合保險 附加駕駛人責任保險 【商品文號】112.08.21(112)新產精發字第 760 號函備查 【給付項目】車體損失責任保險金給付、第三人傷亡責任保險金給付、第三人財損責任保險金給付、乘客傷亡責任保險金給付。(如未加費投保則本附加條款不適用)
●新光產物 海域活動綜合保險 【商品文號】109.07.01(109)新產精發字第807號函備查 111.02.25(111)新產精發字第136號函備查 【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失能保險金、實支實付醫療保險金、緊急救援費用保險金。(如未加費投保則本附加條款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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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費用率(或附加費用率)最高35%,最低15%;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 ,請洽本公司業務員、服務據點、免付費24小時服務(申訴)專線:0800-789-999或網站(網址:http://www.skinsurance.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