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旅遊保險(租車險、不便險)
國內旅遊指在台灣本島、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等中華民國政府管轄權所及區域從事旅遊(出差)活動,最長保險期間15天。 旅遊綜合保險提供意外的人身保障以及傷害醫療的費用保障,住飯店時不小心損壞物品遭求償也有個人責任保險,抑或手機被偷了好在有行動裝置被竊補償保險; 不論是本島租車旅遊或者離島之旅租機車,記得幫自己投保旅遊綜合保險時加保租車險,讓旅行安全有保障。
投保須知:
- 因應主管機關規範,被保險人以網路方式投保旅平險【註解一】之傷害醫療實支實付保險者,重疊的保險期間內以1張為限。申領保險金時,須提供醫療費用明細正本或收據正本。
- 開放【網路投保】僅能幫自己保,承保年齡為18~70歲,限刷本人信用卡或本人帳戶扣款,最晚須出發前1小時投保。
- 開放【線上要保】能幫自己、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員工、員工親屬保,被保險人年齡1~70歲,可以刷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的信用卡,最晚須出發前5天投保並要保書簽名回傳。
--國內旅遊綜合保險特色--
完整保障出門才能安心玩
自負額2,500元,不怕理賠貴鬆鬆
--國內旅遊綜合保險方案--
保障內容 | 想走就走方案 |
意外身故、失能保險金(15~70歲) | 200~500萬元 |
意外喪葬、失能保險金(15歲以下) | 69萬元 |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 | (實支實付型)限額1萬元 |
個人責任保險(自負額2,500) | 限額5萬元 |
食物中毒慰問保險金 | 定額5,000 元 |
行動裝置被竊損失保險金 | 定額3,000 元 |
附加租車險(租汽車、租機車、租自行車)
租車最擔心保障不夠,交通意外發生還得自己掏錢修車,您可以在投保旅遊綜合保險時附加租車險,不只是租汽車才可以加保,也能選擇租機車、或租自行車的保障方案;保障內容除了第三人體傷、財損,還有車體險的保障,網路投保5分鐘搞定,不用提供車號和車型。
※ 投保旅遊綜合保險請選擇【網路投保】,僅能幫自己保、須年滿18歲、刷本人信用卡或本人帳戶扣款。
案例說明
案例一:個人責任保險
阿光帶著家人到南部遊玩,在飯店因為小孩玩鬧,不小心砸壞窗戶玻璃,飯店要求賠償4萬元。
還好在旅行前,阿光記得為全家人投保「新光產險旅遊綜合保險」,能享有個人責任保險的優質保障
- ※個人責任保險※
- 和解金額/賠償金額:40,000元
- 自付賠償金額:2,500元
- 個人責任保險理賠金總額:37,500元
案例二:附加租車險方案
阿光帶著家人(妻子、女兒)租車自駕遊玩時發生交通事故,經判定須賠償對方車主醫療費用5萬元及車體維修3萬元; 本車車損則花了2萬元及乘客(妻子、女兒)受傷醫療費用共6萬
阿光在旅行前投保「新光產險旅遊綜合保險」,且加保「附加租車險-小客車A方案」
- ※附加租車險方案※
- 駕駛他人車輛第三人傷亡責任保險金:50,000元
- 駕駛他人車輛第三人財損責任保險金:30,000元
- 駕駛他人車輛車體損失責任保險金:20,000元
- 駕駛他人車輛乘客傷亡責任保險金:60,000元
- 附加租車險方案理賠金總額:160,000元
海域活動綜合保險
一、商品介紹:在企業及民眾於海域進行衝浪、水上摩托車、立式划槳等海域活動,可購買新光產物海域活動綜合保險,保障海域活動期間所發生的危險;內容包含因遭遇意外事故所導致的死亡、失能及醫療費用給付或參與海域活動發生事故致進行搜尋、醫療轉送等所衍生之費用。
二、承保對象及地區限制:以中華民國境內為常駐地的居民於海域活動予以承保,惟海域活動限台灣地區(含離島-澎湖、金門及馬祖地方)。
三、承保項目:
1.海域活動死亡及失能保險,保額100~200萬。
2.海域活動醫療保險(實支實付型),保額10萬。
3.海域活動緊急救援費用保險(緊急救難金),保額10~20萬。
四、海域活動分類表:
第一類活動:衝浪、浮潛以外之潛水活動、風浪板、滑水、水上摩托車、磯釣。
第二類活動:游泳、拖曳傘、獨木舟、泛舟艇、香蕉船、橡皮艇、拖曳浮胎、水上腳踏車、手划船、立式划槳、或其他第1類以外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