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車保險介紹
騎機車是肉包鐵,除了一定要投保基本的「機車強制險」外,還要考慮到萬一天雨路滑或地面有坑洞摔車犁田時(單一事故),騎機車的駕駛人是沒有保障的,因為單一事故不在強制責任保險的理賠範圍,所以最好要附加保「機車駕駛人傷害險」。
此外,還有「機車第三人責任險」也很重要,因為強制保險只提供人身保障,萬一造成對方財物損失,如果沒有投保「機車第三人責任險」的話,那對方的財物損失或修理費用就要自己全部負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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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吊:救援車輛能行駛及作業之道路,20公里內免費。
- 未經全鋒專線:0800-212-551報修者,無法享有免費服務。
- 服務地區:台灣本島境內。
- 拖吊逾20公里,超出部分由駕駛人自行負擔。
- 山區或偏遠地區,出車超過20公里超過部分由駕駛人自行負擔。
- 拖吊里程數及免費項目以救援專線人員說明為準。
險種說明
▼ 強制責任險及附加險種
保障對象 | 乘客、第三人 |
保障內容 |
強制險即是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機)車發生汽(機)車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體傷、失能或死亡者,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保險公司依契約對受害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提供傷害醫療給付,失能給付及死亡給付的保障,但不含財物損失。
【核准文號】 【商品條款】 |
保障額度 | 傷害醫療給付:每人最高20萬元 失能給付:每人最高200萬元 死亡給付:每人定額給付200萬 |
更多說明:
- 政府規定機車所有人應依法投保強制機車責任保險,未投保或保險期間屆滿前未再續保者,經舉發者將處以新台幣 1,500 元~ 3,000 元之罰鍰。
- 沒有投保強制險(或原有保險效期不滿30日),是無法辦理辦理汽、機車的換照、過戶、驗車的。
- 驗車請注意,主管機關已建置「電子式保險證認證平台及輔助系統」,公路監理機關及代檢廠透過該系統可即時查詢投保紀錄,驗車不必帶保險證,但請先確認可以下載有效電子式強制證再前往驗車。
保障對象 | 本車駕駛人 |
保障內容 |
被保險汽車發生單一汽車交通事故,致本車駕駛人體傷、失能或死亡時,本公司依下列規定給付保險金: (一)傷害醫療費用給付。 (二)失能給付。 (三)死亡給付。 【核准文號】 【商品條款】 |
保障額度 | 傷害醫療給付:每人最高20萬元 失能給付:每人最高200萬元 死亡給付:每人定額給付200萬 |
更多說明:
- 「單一汽車事故」是指未涉及其他汽機車,僅因單獨一輛汽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態樣,例如:駕駛車輛時因天雨路滑,或因閃避貓狗、坑洞翻覆,或自行失控撞到路樹或電線桿等狀況所發生之交通事故;依目前強制險的規定是不予賠償,如有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提供駕駛人在單一車輛事故時,也可獲得與強制險相同的保障。
- 若非車主本人駕車保險是否有理賠? 目前僅開放線上要保(須要保書簽名回傳)方式能加保,提供的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保障不限車主,只要經被保險人同意 而使用汽、機車之人皆有保障。
▼ 第三人責任保險及附加險種
保障對象 | 第三人、第三人車輛或財物(非乘坐被保險車輛,與被保險車輛發生事故的其他人) |
保障內容 |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僅對於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以上之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核准文號】 【商品條款】 |
保障額度 | 每一個人傷害:100~300萬 每一事故傷害總額:每一個人傷害保額2~10倍 每一事故財損:20~100萬 |
更多說明:
- 由於強制汽車責任險係針對人身傷害賠償,範圍及金額較為基本,並未保障財物損失;通常交通事故會涉及人身傷害以外的財物損失。在求償意識高漲的年代,建議再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以彌補不足。
- 傷害責任保險: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僅對於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以上之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如急救或護送費用、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喪葬費用、精神慰撫金及其他傷害或死亡賠償。
- 財損責任保險: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含括運費、修復費用、補償費用及其他財損賠償。
- 第三人責任險中的「第三人」指的是非乘坐被保險汽車,與被保險汽車發生事故的其他人,所以本車乘客不是第三人責任保險保障賠償的對象。
保障對象 | 第三人(非乘坐被保險車輛,與被保險車輛發生事故的其他人) |
保障內容 | 被保險人因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傷害或死亡,所支出之下列費用負賠償之責
一、該第三人死亡時,前往喪家所支出之奠儀金費用。。 二、該第三人受傷住院時,前往醫院探視所支出之住院慰問金費用。 【核准文號】 【商品條款】 |
保障額度 |
奠儀金費用:依照要保書上所載「每一個人慰問金」為限給付保險金。 住院慰問金費用:被害第三人住院時,住院天數如超過三天者,最高依照要保書上所載「每一個人慰問金」之百分之十給付保險金;住院天數如超過十天者,最高再給付「每一個人慰問金」之百分之十的保險金。同一次事故,同一人住院數次者,合併計算該次事故之住院天數,但其住院間隔不得超過九十日。 |
更多說明:
- 同一事故支付同一被害第三人「奠儀金費用」、「住院慰問金費用」與「醫療慰問金費用」時,本公司以其合計金額給付之。同一事故傷亡人數超過一人時,本公司合計最高以「每一事故慰問金」為限
- 被保險人應憑意外事故證明文件,採下列方式之一申領保險金:(1)被保險人若已先支付本附加條款承保之費用時,得憑被害第三人之就醫、住院證明或死亡證明書及相關支付證明,向本公司申領保險金。(2)由本公司理賠人員陪同前往喪家或醫院,見證其支付事實。
保障對象 | 被保險人 |
保障內容 |
被保險人若因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涉及(業務)過失傷害、(業務)過失重傷害、(業務)過失致人於死之刑事責任因而發生之律師費用,本公司依本附加條款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核准文號】 【商品條款】 |
保障額度 | 每一事故最高保額:5~50萬 |
更多說明:
- 誰是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請求的對象?1.保單上所記載的被保險人(車主) 2.車主的配偶或家屬 3.車主所僱用的駕駛人 4.經車主許可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若數人符合承保範圍,則由車主取得保險給付的請求權。
- 理賠申請需準備:1.理賠申請書 2.刑事起訴書或相關訴訟文書 (如:判決書) 3.律師費用收據正本。
▼ 駕駛人傷害險及附加險種
保障對象 | 本車駕駛人 |
保障內容 |
為保障被保險機車因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導致被保險機車駕駛人因該事故所致的體傷或死亡,可再加保駕駛人傷害責任險,以增加駕駛人的保障。
【核准文號】 【商品條款】 |
保障額度 |
駕駛人失能或死亡給付保額:100~300萬 |
快速了解與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的不同,兩保險並不重複,可同時投保,享受更多保障:
分類 | 強制險附加駕傷險 | 駕傷險附加住院日額、實支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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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 | 態樣||
給付 | 項目||
保險 | 額度每一人體傷最高20萬 每一人失能最高200萬 每一人死亡定額200萬 |
可依自身風險考量調整 |
▼ 乘客體傷責任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