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季生存守則
怎麼防、怎麼避、補助申請一次搞定!
颱風季生存守則
怎麼防、怎麼避、補助申請一次搞定!
2025-07-28

梅雨季後就是颱風的高峰期,截止至2024年共有378個颱風侵襲台灣,其中7~9月颱風侵襲的次數最多,可說是臺灣的颱風季。
大自然的力量我們無法抵擋,只能自身做好防範盡可能減少傷害。今天這篇文章帶你來了解颱風相關資訊及發生損傷時該怎麼處理。
颱風小知識
颱風小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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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颱風?
颱風是台灣常見的氣候現象,一種劇烈的熱帶氣旋,是因太陽直射造成海水溫度升高,水蒸氣散布在空氣中,濕度足夠且空氣對流作用旺盛的情況下產生的。
台灣史上帶來最多傷亡的颱風莫過於2009年的「莫拉克颱風」又稱「八八水災」,當年因雨量已超出台灣負荷,導致多處淹水、土石流災情,其中高雄甲仙的小林村更是受土石流淹沒。這次的颱風也造成681人罹難。 -
颱風是怎麼命名?
颱風的命名方式是由世界氣象組織(WMO)和颱風委員會共同決定。委員會由西北太平洋的14個成員國組成,包括日本、中國、香港、南韓、北韓、菲律賓和泰國等,每個國家都貢獻了10個名字,每年根據字母順序循環使用。
另外,若一個颱風造成了特別嚴重的災害,這些名字就會撤下來,並用另一個名字取而代之,避免受災的居民想起不好的回憶,像是「莫拉克」和「象神」就曾被替換。 -
颱風如何分級?
颱風分級表 輕度颱風 陣風級別8~11級,道路可能淹水、人車也會開始難行動。 中度颱風 陣風級別12~15級,樹會被吹倒、連鐵皮屋屋頂都有可能被吹落。 強烈颱風 陣風級別16級以上,窗戶玻璃會碎裂,電線桿也可能被吹倒。 -
我國的颱風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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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颱風警報
預測24小時後颱風的七級風暴風範圍以內海域,即發布海上颱風警報。 -
海上陸上颱風警報
預測18小時後颱風的七級風暴風範圍可能侵襲台灣或金門、馬袓陸上,即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
颱風警報發布後每隔1小時就要再更新一次,必要時得加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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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颱風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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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帶來的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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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災
是颱風造成災害的主要因素,強風會吹毀電訊及電力線路造成大規模停電。 -
淹水
颱風或低氣壓接近時,如果遇大潮使海面比平時高,沿海地區因地勢低窪、排水不良、防潮堤不夠高等因素,會導致波浪湧上岸而造成部分地區淹水情形。 -
山崩
沿山之公路較常發生,暴雨時,雨水沖刷山石,使山石崩落,擊毀房屋、阻礙交通。 -
土石流
暴雨夾帶崩坍的土石,常使河道涮深及兩岸崩坍,下游土石堆積也會埋沒道路、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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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災
雖然颱風會帶來許多災害,但其實颱風對於台灣蓄水是重要功臣。臺灣春季(3月~5月)為乾季缺乏雨水,若5、6月的梅雨季節降雨稀少時,就容易發生乾旱現象,這時颱風剛好可以帶來充沛雨水,對於農作物、氣候調節、儲水皆有幫助。

颱風來襲前
颱風來襲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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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安全準備
- 檢查屋頂、門窗是否堅固,有破損應立即修復
- 清理排水溝,保持暢通以免堵塞造成積水
- 廣告招牌、陽台花盆應取下或加強固定,以免被風吹落,變成傷人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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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避難包
- 緊急避難包要放在家裡的門口
- 每6個月要定期檢查東西有沒有過期
- 家裡每一個人都要準備符合自己的緊急避難包
- 背包不要裝得太重,不然會揹不動

颱風來襲時
颱風來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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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來襲時,注意這4點
- 停留於屋內,收聽有關颱風的消息;若沒有網路或電視,可撥打「166(國語)」、「167(台語)」氣象錄音電話,收聽颱風最新動向。
- 隨時檢查電路,注意爐火及周圍環境,以防火災或淹水。
- 若不得以須駕車外出時,請減速慢行,並隨時注意週遭安全。
- 發生任何緊急事故,請迅速撥打119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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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來襲時,千萬別做4件事
- 避免外出或從事任何戶外工作。
- 風勢突然停止,可能只是暫時進入颱風眼的範圍,不可鬆懈出門。
- 請勿到河邊或農田搶收作物或務農,避免被洪水圍困。
- 請勿到海岸觀浪、戲水,或從事捕魚、釣魚。

颱風來襲後
颱風來襲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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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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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水、大型物品或電線掉落
如果發現路上有淹水、大型物品或電線掉落,可以撥打1999或119請他們處理。 -
腐爛的垃圾
要和其他垃圾分開,配合垃圾清運,不要隨意丟在戶外空間。 -
大型的垃圾
有要丟掉的大型垃圾,例如:廢棄家電、大型家具,可以撥打1999,或是將大型垃圾放在環保單位指定地點。 -
環境消毒
將垃圾打掃完後,可以使用漂白水或熱水消毒,噴灑消毒用漂白水時,要注意保護自己的眼睛和皮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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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水、大型物品或電線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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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災害救助金/災害損失減免/保險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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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救助金
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負責,並委託區(鄉、鎮、市)公所或社會局辦理,主要針對遭受火災或風災、水災、土石流及震災等天然災害,致影響生活時,發放救助金,期盼能有完善的措施,協助民眾因應災後生活及處理後續復原事宜。
以下為台北市政府社會局之資訊,各政府承辦之規定不盡相同,詳情請洽各社會局查看。台北市災害救助 服務對象 台北市市民 應備文件 1. 身分證影本
2. 戶籍謄本或戶籍資料
3. 災害證明(如火災證明書、醫院診斷證明書、住屋或傢俱毀損相片)
4. 災害會勘紀錄表(區公所提供)
5.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帳戶影本
6. 切結書(申請人與具領人不同時須檢附)標準與規定 。死亡救助:因災致死或重傷而於30日內死亡者,每人20萬元
。失蹤救助:因災行蹤不明並經戶籍註記有案者,每人20萬元
。重傷救助:因災致重傷;或未致重傷必須緊急救護住院治療,而自住院之日起15日內(住院期間)自付醫療費用達10萬元者,每人10萬元
。安遷救助: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並設籍且實際居住該住屋者,每人2萬元,每戶5口上限
。淹水救助:住屋因水災淹水達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50公分以上未滿100公分,每戶核發1萬元;淹水達100公分以上,每戶核發2萬元
。土石流住屋受災救助:住屋因土石流入侵達3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每戶核發2萬元參考資料: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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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損失減免
由各轄稅捐稽徵處所辦理,需於每期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申報,以下主要針對房屋稅相關減免做介紹,其他如使用牌照稅、地價稅、所得稅等詳細資訊,可洽財務部稅務入口網。
災害損失減免 稅目 房屋稅 申報期限 應於事實發生日30日內申報或稅捐處主動辦理 申報地點 稅捐處各分處 應備文件 1. 申請書
2. 損失清單
3. 照片、證明文件
4. 海砂屋、輻射屋附公務機關/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有關機關鑑定受損程度證明文件影本損失情形 淹水受災 受損面積3成~5成 受損面積5成以上 稅捐減免 每30日停徵1個月,不足30日以30日計 自發生日起房屋稅減半至修復為止 自發生日起免徵房屋稅至修復為止 參考資料: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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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
新光產險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房子或屋內財物因颱風、洪水受損,所地區給付賠償,最高可拿到9,000元,如果符合「住戶淹水救助」標準,還能直接快速理賠,詳細資訊可參考新光住宅火災保險。
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限額表 地區別 賠償限額 第一區 新竹縣(市)、臺中市、嘉義縣(市)、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 9,000元 第二區 臺北市、新北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市、澎湖縣、金門馬祖地區 8,000元 第三區 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 7,000元 參考資料:新光產物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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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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