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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火險、居家綜合險超級比一比

            
保障內容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 新全方位居家綜合險
火災保險 住宅
火災
保險
建築物 依重置成本投保
【案例】
依重置成本投保
【案例】
動產(自動涵蓋) 建築物保額30%,最高80萬 建築物保額30%,最高80萬
動產(自行加保) 自行投保(實際現金價值賠付) 20萬(重置成本賠付)
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 1.每一人體傷責任100萬
2.每一人死亡責任200萬
3.每一事故體傷及死亡責任1000萬
4.每一事故財損責任200萬
5.累計最高賠償金額2,400萬
1.每一人體傷責任100萬
2.每一人死亡責任200萬
3.每一事故體傷及死亡責任1000萬
4.每一事故財損責任200萬
5.累計最高賠償金額2,400萬
住宅玻璃保險 每一次事故1萬元為限
保險期間內累計賠償2萬元為限
每一次事故1萬元為限
保險期間內累計賠償2萬元為限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 重置成本,最高150萬
【案例】
重置成本,最高150萬
【案例】
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 限額7000~9,000元依保單縣市別約定 限額7000~9,000元依保單縣市別約定
居家綜合保險 居家日常生活責任保險 X 保險期間累計100萬
【案例1】【案例2】
居家災害生活不便保險 X 定額1萬/每一事故
颱風洪水動產保險 X 限額20萬
【案例】
家事代勞費用保險 X 每日限額2,000,最高90日
房屋跌價補償保險 X 跌價補償定額50萬,清理費用限額10萬
【案例】
颱風及洪水居家清理費用 X 限額3萬
【案例】
附加險 超額住宅第三人責任保險 保額可依下列基本保險金額倍數調整。
1.每一人體傷責任50萬
2.每一人死亡責任100萬
3.每一事故體傷及死亡責任500萬
4.每一事故財損責任100萬
5.累計最高賠償金額1,200萬
X
保障內容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 新全方位居家綜合險

常見問與答

▼ 投保問題

Answer:很抱歉,目前網路投保僅提供自用住宅火險,商業火險(營業型)請勿透過網路投保,如您要投保商業火險,請改洽新光產險各各分支機構辦理

Answer:建築物使用性質須作為住宅使用;若住宅改為早餐店、辦公室等商業用途,皆不可投保。

Answer:網路投保住宅火險之建築物以磚造以上等級為限,其他結構的建築物欲投保,請洽新光產險各分支機構辦理。

Answer:有關建築結構請依您房屋所有權狀上「主要建材」資料填寫。

Answer: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居家綜合保險)並沒有屋齡的限制,屋齡30年的老房子仍可投保。

Answer:由於以「每一門牌推定為一住宅建築物,每一住宅建築物投保一張保單」為原則,所以二個門牌之住宅建築物打通做共同使用,應投保兩張保單。

Answer:保險期間一次最長為一年期,一年投保一次。

Answer:依據保險單之基本條款第七、八條規定,變更標的物、使用性質皆要通知保險公司。

▼ 承保內容問題

Answer:給付項目以實際投保項目為準。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
  1. 住宅火災保險:火災損失給付(含清除費用)、臨時住宿費用、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行為損失給付、竊盜損失給付、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租屋仲介費用、搬遷費用、生活不便補助金、裝潢修復費用。
  2. 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第三人傷亡責任給付、第三人財損責任給付。
  3. 住宅玻璃保險:玻璃損失給付。
  4.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地震損失給付、臨時住宿費用。
  5. 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
【居家綜合保險】
  1. 火災保險:
    • 住宅火災保險:火災損失給付(含清除費用)、臨時住宿費用、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行為損失給付、竊盜損失給付、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租屋仲介費用、搬遷費用、生活不便補助金、裝潢修復費用。
    • 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第三人傷亡責任給付、第三人財損責任給付。
    • 住宅玻璃保險:玻璃損失給付。
    • 住宅颱風洪水:颱風或洪水動產損失給付。
    •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地震損失給付、臨時住宿費用。
    • 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
  2. 個人綜合保險:居家責任給付、居家責任死亡慰問金給付、居家責任住院慰問金給付、生活補償金給付。
  3. 家事代勞費用保險:家事代勞費用保險金。
  4. 房屋跌價補償保險:房屋跌價補償保險金、清理費用保險金。

Answer:
【建築物】定著於土地作為住宅使用之獨棟式建築物或整棟建築物之一層或一間,含裝置或固定於建築物內之冷暖氣、電梯、電扶梯、水電衛生設備及建築物裝潢,並包含其停車間、儲藏室、家務受僱人房、游泳池、圍牆、走廊、門庭、公共設施之持分。
【建築物內動產】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指被保險人及其配偶、家屬、受僱人或同居人所有、租用、或借用之家具、衣李及其他置存於建築物內供生活起居所需之一切動產(包含冷暖氣)。

Answer:
【重置成本】指保險標的物以同品質或類似品質之物,依原設計、原規格在當時當地重建重置所需成本之金額,不扣除折舊 。
【實際現金價值】指保險標的物在當時當地之實際市場現金價值,即以重置成本扣除折舊之餘額。

Answer:一、承保地震震動、地震引起的火災及爆炸、地震引起的地層下陷、滑動、開裂、決口、地震引起的海嘯、海嘯高漲、洪水造成房屋全損,或房屋經專門技師公會鑑定為不堪居住、補強費用為重建費用的50%以上者,每戶賠償最高額度以保險金額為限,且不得超過新台幣150萬元。 二、臨時住宿費用,每戶補償新台幣20萬元。

Answer:地震基本保險的保險金額計算基礎參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編製的「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所訂的計算公式估算,其計算公式為:每坪造價X坪數,最高為新台幣150萬元。

Answer:投保住宅火險的建築物會自動承保建築物內動產,建築物內動產的保險金額是以建築物保險金額30%計算,最高不超過新台幣80萬元,但地震基本保險僅承保建築物本體。

Answer: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及居家綜合保險的動產保障內容分別如下: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若覺得自動承保的建築物內動產保額不足,屋主可另行加保。但於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自行加保的動產是以「實際現金價值」賠付,並且像是珠寶、股票、藝術品等貴重且難以鑑價的物品,以及停放在屋內的車輛都屬於動產的不保項目。
【居家綜合保險】居家綜合保險為專案商品,除自動承保的建築物內動產外,已於方案內容中自動加保20萬動產保額,此加保的20萬建築物內動產會以「重製成本」優先理賠,並且擴大承保珠寶、股票、藝術品等貴重且難以鑑價的物品(限額理賠)。

項目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 居家綜合保險
動產保額(自動涵蓋) 建築物保險金額30%計算,最高新台幣80萬元。 建築物保險金額30%計算,最高新台幣80萬元。
動產保額(自行加保) 依建築物內動產價值投保(上限100萬) 20萬
理賠計算基礎 實際現金價值(重置成本-折舊) 重置成本(優先賠付)
貴重物品是否理賠 自動涵蓋及另行加保之動產皆無法理賠。 於自行加保之動產20萬額度內限額理賠。
一、金銀條塊及其製品、珠寶、玉石、首飾-新台幣1萬元。
二、皮草衣飾-新台幣1萬元。
三、書籍-新台幣1千元。
四、鐘錶-新台幣2萬元。

Answer:經政府機關或建築、結構、土木等專門之技師公會出具證明,鑑定為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或非經修建不能居住且其補強費用的50%以上者。

Answer:建築物有結構上安全之疑慮可協請土木結構技師公會鑑定,雙方依鑑定實驗之結果來研判是否需要重建、修復或加強。

▼ 保單問題

Answer:
【紙本保單】核保完成後約7個工作日寄送保單,若仍未收到保單請來電客服或與您的服務專員確認保單處理進度。
【電子保單】請先協助查詢信件是否自動轉入垃圾郵件閘,若還是未收到郵件,請來電客服或與您的服務專員確認登記郵件信箱是否有誤,我們將協助補發電子保單。

Answer:投保完成會協助將正本保單及副本收據郵寄給您指定的銀行地址,故務必填寫正確的抵押銀行資訊(抵押銀行名稱、銀行收件地址及收件人),以利保單寄送。 貼心小提醒:若有抵押銀行,請於投保前與銀行確認住宅火險「建築物投保金額」,避免投保金額不符合銀行要求。

熱門活動

核准文號()

●新光產物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商品文號】110.04.23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9.12.21 金管保產字第 1090427151 號函修正【給付項目】 一、住宅火災保險:火災損失給付(含清除費用)、臨時住宿費用、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行為損失給付、竊盜損失給付、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租屋仲介費用、搬遷費用、生活不便補助金、裝潢修復費用 二、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第三人傷亡責任給付、第三人財損責任給付 三、住宅玻璃保險:玻璃損失給付 四、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地震損失給付、臨時住宿費用 五、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
●新光產物居家綜合保險【商品文號】111.12.21(111)新產精發字第 1165 號函備查【給付項目】 一、火災保險: ◎住宅火災保險:火災損失給付(含清除費用)、臨時住宿費用、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行為損失給付、竊盜損失給付、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租屋仲介費用、搬遷費用、生活不便補助金、裝潢修復費用 ◎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第三人傷亡責任給付、第三人財損責任給付 ◎住宅玻璃保險:玻璃損失給付 ◎住宅颱風洪水:颱風或洪水動產損失給付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地震損失給付、臨時住宿費用 ◎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 二、個人綜合保險:居家責任給付、居家責任死亡慰問金給付、居家責任住院慰問金給付、生活補償金給付、機車火災損失 給付 三、特定事故傷害保險:特定事故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給付、特定事故失能保險金給付
●新光產物土壤液化生活不便險附加條款【商品文號】108.12.06(108)新產精發字第 1294 號函備查【給付項目】生活補償金給付
●新光產物住宅火險家事代勞費用附加條款【商品文號】108.12.06(108)新產精發字第 1293 號函備查【給付項目】家事代勞費用保險金
●新光產物住宅火險颱風及洪水居家清理費用附加條款【商品文號】108.12.06(108)新產精發字第 1297 號函備查【給付項目】颱風及洪水居家清理費用給付
●新光產物住宅實損地震保險附加條款【商品文號】108.12.06(108)新產精發字第 1292 號函備查【給付項目】地震損失給付
●新光產物住宅火險特定事故房屋跌價補償附加條款【商品文號】111.03.31(111)新產精發字第292號函備查【給付項目】房屋跌價補償保險金、清理費用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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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費用率(或附加費用率)最高44.5%,最低27.6%;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 ,請洽本公司業務員、服務據點、免付費24小時服務(申訴)專線:0800-789-999或網站(網址:http://www.skinsurance.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