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第三人責任險(體傷、財損)
由於強制汽車責任險係針對人身傷害賠償,範圍及金額較為基本,並未保障財物損失;且根據統計,有65%交通事故會涉及人身傷害以外的財物損失。在求償意識高漲的年代,建議再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以彌補不足。
汽車第三人責任險常見問題
Q1:「第三人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保單條款)
A:- 傷害責任保險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僅對於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以上之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如急救或護送費用、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喪葬費用、精神慰撫金及其他體傷賠償。 - 財損責任保險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含括運費、修復費用、補償費用及其他財損賠償。
Q2:乘坐被保險汽車的「乘客」,是不是屬於第三人責任保險保障的對象?
A2:第三人責任險中的「第三人」指的是非乘坐被保險汽車,與被保險汽車發生事故的其他人。所以乘客不是第三人責任保險保障賠償的對象。
Q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和第三人責任保險有何不同?
A3:險種 | 項目第三人 | 體傷、死亡第三人 | 財物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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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責任險 | 每一人體傷 每一人失能 最高200萬 每一人死亡 定額200萬 |
最高20萬x |
第三人責任險 | 應賠付金額超過強制險額度,再於投保額度內依法負賠償責任 | 依投保額度內依法負賠償責任 |